常州市2025年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报告
2025年,我市按照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要求,规范补贴程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了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了全市农业机械化进程。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形成如下评估报告。
一、资金使用及补贴机具情况
2025年下达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以上专项资金18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43万元,省级资金756万元),2024年底结余资金599.8973万元,实际可用资金2497.8973万元。全年使用购机补贴资金1592.956万元(含用于补充报废更新补贴资金0.75万元),其中溧阳市使用资金1094.098万元,金坛区230.23万元,武进区125.658万元,新北区78.35万元,天宁区2.62万元,常州经开区62万元。年底结转资金904.9413万元,用于2026年购机补贴。
全市共新增各类农机具1389台套,直接受益农户671户。主要新增机具:轮式拖拉机130台(其中100马力以上大拖103台),旋耕机106台,埋茬起浆机100台,水稻插秧机128台,育秧流水线19套,旋耕播种机52台,田园管理机44台,农用植保无人机274台,联合收割机76台,谷物烘干机89台。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各辖市(区)农机部门加强购机补贴工作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操作,明确目标任务。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切实发挥政策效应,做到让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
(二)制定方案,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号)和《关于印发<2024-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机〔2024〕19号)要求,各辖市(区)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了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制订、补贴申请受理审核与结算、补贴监管与违规投诉处理、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绩效管理”五个重点环节的内控制度并公布执行,督促各地制定机具核验制度并网上公布。
(三)广泛宣传,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农务通、平安农机通、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农民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充分保证农户的知情权和购机的自主权。以全市为单位,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栏目设置,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定期发布农机补贴受益对象和补贴机具信息、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兑付进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将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平台”和各乡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启用新的管理系统,实话政策也有调整,各辖市区多次组织乡镇农机人员培训,积极与省厅和软件公司管理人员沟通,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规范操作。要求各镇农技农机站对购机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核实,严格审查购机申请材料。二是认真做好核查工作。把好补贴对象审核、验收审查及产品质量检查等关口,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探索远程视频核验模式,及时、准确审核补贴数据信息,并建立补贴机具核查档案。三是资金兑付及时到位。乡镇农机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补贴信息公示、抽查核实机具、出具结算初审和审核意见一系列流程,及时上报补贴资金结算意见。辖市(区)农机部门核对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报财政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户手中。
(五)强化监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加强监管,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项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按照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购机补贴工作为小切口,市、县级农机部门开展多次核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已进行整改。全市购机补贴工作中未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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