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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3+2”模式精细化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
发布日期:2022-12-31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今年来,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各项要求,采用“3+2”模式精细化推进示范户培育工程,全市先后遴选了500名学法用法示范户,各行政村覆盖率达70%。

一、“三项机制”引领示范户遴选。

一是建立准入机制。学法用法示范户以基层网格为依托单位,通过家庭或村民自荐、组织遴选的方法产生,优先从网格内村组干部、农村党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网格员等村民家庭中选拔产生。二是创新培育模式。按照分级轮训、分片管理原则,每年面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准确掌握农民群众法律需求,着重培训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等方面法律知识,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学法用法示范户与村务管理能力、法治宣传能力、法律服务引导能力、纠纷调处能力等。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示范户培育工作的调研监测,每季度召开调度会,掌握培育进展,对工作实绩突出、广受群众好评的示范户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对示范户不认真履职或发生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形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清退,并进行公示。

二、“两点发力”强化示范户作用。

一是搭建示范户落脚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农家书屋、整合村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顾问室、法治文化阵地等资源,把基层调解机构作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履职平台,让示范户积极参与村事务的讨论、处理,参与基层治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答法律咨询。同时,依托基层“送法下乡”“普法助民村居行”“巡回法庭”等活动,引导示范户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疫情防控等行动中来,切实发挥好示范户在基层一线普法宣传员的作用。二是挖掘示范户闪光点。坚持以点带面推动,树立先进典型,讲好学法用法示范户自己的故事,今年向各地征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先进案例,共收集14名示范户典型事迹,市农业农村局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门板块,推送示范户先进事迹,用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拍摄系列微视频“老丁学法记”,塑造学法用法示范户“老丁”形象,先后围绕养犬管理、农资购买、农膜回收等法律法规作讲解。以示范户事迹改编创作法治文艺视频《长江渔人》,讲述农村水产捕捞队队长周太明,响应国家政策,退捕上岸,带领渔民转岗就业,兢兢业业开展禁渔巡查、宣传禁捕政策,成为长江生态保护的“吹哨人”的故事,获省农业农村厅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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