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省政府将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列为2022年度省政府12类50件民生实事在全省推广。我市确定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等4个辖(市)区8个镇开展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参与试点群众13.98万人,累计筹资1398余万元,累计已有1676人次享受补助,累计补助资金发放248.2万余元,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社会知名度明显提高,参与群众认可度、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有效减轻农村群众大病医疗负担。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低成本、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优势,对群众较大额度住院医疗费用补充报销,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补充医疗保障,防范因病返贫风险。全市8个试点镇试点行政村达到81个,行政村参与率94.2%,参与试点群众139807人,占试点地区农村户籍人口45.83%。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已有1676人次享受补助,累计补助资金发放248.2万余元,参与农村居民在城乡医疗保险报销外平均又减轻个人医疗负担11.57%,单笔最高补助金额2.26万余元,个人最高累计补助金额2.26万余元。
二、有效促进了乡村治理。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有关规定操作,村(居)两委广泛征求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意见,召开村民会议决议,按照议定规则公平公开公正报销,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把“村民事村民议”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有效激发了广大农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也增强了基层组织公信力,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乡村治理。
三、有效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通过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创新社会帮扶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形成了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社会帮扶格局。传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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