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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六举措落实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发布日期:2022-08-08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近年来常州市农业农村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六举措推进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一、严格落实禁养区禁养工作。常州市编制了《常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将境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有航运和行洪功能的公共河流、生态红线管控区等水域划为禁止养殖区,面积共计17332.2公顷,依法有序实施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工作,全面完成禁养区2057.2亩的退养工作以及滆湖网围养殖整治、环太湖湖岸3公里缓冲区范围内的养殖整治。目前,所有禁养区已全面禁止养殖。

二、高标准完成退捕禁捕任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是高质量完成退捕工作。全市投入3.36亿元资金确保退捕任务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876艘渔船、1342名渔民全面退捕,渔船退捕任务完成率、退捕渔民社保安置完成率和就业安置完成率均达到百分百,在省高质量考核中居全省第一。时任省委书记娄勤俭和省长吴政隆视察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时都予以了充分肯定。二是持续推进 “十年禁渔”落实落地。建成长江禁捕退捕信息化防控平台,打造禁渔防控“智能天眼”,强化联合执法,“全区域”“全时段”“全天候”守牢长江禁捕防控线,确保禁得住、管得好。三是加密监测长江常州段水生生物资源。为科学评估长江禁捕工作效果,2022年,新北区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在长江干流常州段岸线25.8公里范围内设置4个鱼类资源监测点和10个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点,开展2个频次监测,主要监测指标包括渔业资源、水生生物资源、渔业水质等。

三、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常州北枕长江,南濒太湖,西太湖是苏南地区面积仅次于太湖的第二大湖泊,建有西太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太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两个保护区。 2003年,常州市率先提出“护渔活水”理念,实施“禁、放、养、打”水生资源保护综合举措,以婚庆放鱼、“江之情,湖之恋,河之爱”放鱼三部曲、花仙子放鱼等主题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倡导社会各界参与重要水域的禁渔、增殖放流、生态养殖、抵制非法捕捞等行动,促进了渔业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为江河湖泊注入了更多的生机与活力。截至目前,已连续20年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向长江和通江河湖放流鲢鱼、鳙鱼、鳜鱼、河川沙塘鳢、胭脂鱼等濒危和经济物种3.6亿尾。

四、推进渔业健康发展。 常州在现代农业发展上,成功摘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水产养殖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等国字号招牌。在水产业发展上,全市水产养殖面积44万亩,虾、蟹等特种水产品养殖比重达82%以上。  金坛区在长荡湖退捕后,成立常州长荡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湖区渔业资源评估量,实施“定时间、定品种、定数量、定规格”捕捞,探索湖区生态养护和渔业资源的科学利用。武进区启动滆湖以渔控藻生态修复项目,投资5000万元,建设5万亩滆湖“以渔控藻”生态修复试验区,由捕转养,以转促新,推进湖泊净水渔业发展,促进水环境改善。

五、强化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开展全市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对常州市范围内水产养殖场(户)5亩及以上养殖场(户)养殖的鱼、虾蟹、贝、藻、棘皮动物、两栖爬行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填报普查信息。全市共普查养殖主体3665户,普查养殖面积42.86万亩(其中虾蟹类养殖面积28.44万亩),完成全市68中水产养殖物种的信息登记和录入工作。组织开展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日常巡护和保护区所涉湖泊水生生物监测工作,明确分工、细化重点工作、规范调查和学术研究行为,不断加强结果运用,为科学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六、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生产管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生产经营行为,对从事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单位,邀请农业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专家开展现场评审工作,高标准开展行政许可。对全市38家从事大鲵、匙吻鲟、胭脂鱼、巨舌骨鱼以及龟类等国家保护类野生水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单位,每年开展执法检查。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次,检查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16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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