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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前”环节监管制度研讨会在常州召开
发布日期:2022-08-15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日前,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地方开展制度创新应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实施准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在常州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探索推动“三前”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创新工作。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监管处处长李旭、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博赟、常州市市县镇各级监管部门代表、部分“三前”环节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政策与信息研究室主任陈松主持会议。

会上,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王洁琼介绍了常州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相关探索实践。初步将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网格化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110个,开展农产品快检、开具合格证和相关技术指导。全面推广胶体金检测技术,通过“选-扫-拍-打”系列流程,智能应用,提升基层检测效率。开发收储运主体合格证专用软件,收购时查验、销售时开具合格证;各区县分别介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部门协作方面典型做法;企业相关同志分别结合自身产业特色介绍了企业内部品控和经验做法。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政策与信息研究室陈松主任介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在全程监管、创新制度、能力建设和主体责任方面的相关内容。此次修订草案在创新制度方面更加凸显全程贯通。草案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增加了“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收购的农产品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合格证;食品生产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收取并保存合格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合格证的规定。”指出常州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应用方面走在前列,尤其是在收储运环节合格证开具应用上已有成熟的做法,下一步还要在政策扶持上和机制方面有好的措施。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旭处长,肯定了常州市各区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执行上取得的成效,提出要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相关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全程监管责任理念。把握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点,对种植、养殖、水产等领域开展分类指导。发挥检测手段技术支撑作用,联合市场、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博赟提出推进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为标准,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对生产经营主体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名录,调研生产经营链条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清单。三是精心组织安排,全力配合。组织建立月调度和常态工作机制,加强调研学习,吸收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融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四是积极探索实践,系统集成。探索点面和组织结构试点工作,创新监管服务,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在产业协会基础上,探索建立产业监管服务联盟,搭建市区镇村矩阵;探索建立“积分制”鼓励政策,调动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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