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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出台农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十四五”区级农机化发展扶持重点
发布日期:2022-06-2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近日,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新北区区级农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明确“十四五”新北区农机化发展重点和扶持政策。

《办法》明确重点扶持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报废更新、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重点农机具推广和农机安全与监理装备提升建设五大重点,其中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报废更新、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为约束性任务,重点农机装备推广和农机安全与监理装备提升建设为指导性任务。具体奖补标准为:

1.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对新建的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根据目资金总量及评分结果,分别给予不超过80/元、100元/亩、120元/亩的奖补。

2.农机报废更新。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铡草机、播种机械,按照不同功率和规格分别给予区级报废配套补贴。

3.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补贴的基础上,给予1:1区级配套扶持。

4.重点农机装备推广。一是扶持发展特色农业机械。对购置未享受过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林果、农产品初加工等各生产环节农机装备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所购机具购置价格的40%的奖补,奖补最高限额为30万元。二是扶持发展智能化绿色化农业机械。对新购无人驾驶变量侧深施肥插秧一体机、水田除草装置、无人驾驶大型农业机械且作业面积不少于400亩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设备价格(扣除各级补贴资金后)40%的资金作为作业奖补;对在现有装备基础上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具备路径规划自动驾驶功能、作业面积不少于200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每亩0.5万元作业奖补;对购置载药量不少于10升、作业面积不少于200亩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每亩10元作业奖补,最高作业奖补0.5万元。

5.农机安全与监理装备提升建设。重点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服务组织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平安农机”示范服务组织按2万元/家进行奖补,每年补贴总数不超过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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