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精神和省厅要求,结合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和常州市“法律护农进万家”活动部署,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了2022年常州市“民法典进农村”暨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天宁专场)。来自郑陆镇、青龙街道各村共17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参加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博赟参加座谈并讲话。
活动现场,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姜伟文律师为示范户宣讲民法典。姜律师围绕民法典概述、编撰民法典的意义、案例分析等三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就民法典中有关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宅基地建房等涉农法律条款与示范户进行了具体讲解。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很大。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示范户开展“结对子”活动。支队6名执法队员与天宁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现场结对,互留联系方式,建立工作联系群,向示范户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就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示范户关心的问题做讲解说明。
在认真听取郑陆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示范户发言后,张博赟就“民法典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和大家充分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张博赟指出,“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有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社会治理的明确指示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学法用法示范户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一要主动学法,以培训为起点,以结对为契机,不断更新自身法律知识储备,为日常工作生活处理矛盾化解纠纷赋能;二要积极用法,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农民群众法律需求,引导农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指导解决法律问题;三要加强示范,学法用法示范户特别是村干部,不仅要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树立法治理念,更要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新做法,创造性上升到“郑陆经验”、“青龙经验”,为全市农村学法用法工作提供探索和示范。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也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深入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加快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同时注重挖掘和宣传示范户学法用法典型案例,发挥好示范户的引领辐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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