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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督查 护航集体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22-01-24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要求,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依据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相关辖市(区)的街道、乡(镇)村、社区的集体经济管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由局机关纪委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局经管站组成联合检查督查组,对全市相关辖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的集体经济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二是深入基层督查检查。2022年1月11日至12日,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依次对金坛区尧塘街道谢桥村和下庄村;新北区孟河镇荫沙村和石桥村;溧阳市的上黄镇上黄村和西埝村;武进区湟里镇东安村和湟里村的集体经济管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主要对2021年10月1日以来的村、社区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围绕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卡)、酒、礼品以及违规吃喝等情况开展检查。从为期2天的检查抽查的情况来看,村集体经济使作管理总体账务规范、手续齐全,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卡)、酒、礼品以及违规吃喝等情况。但存在个别附件不全、科目使用不当等问题。

三是强化长效督查。监督好、维护好村、社区集体经济资金使用管理,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事关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查单位要严肃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派驻组四级调研员陈文龙强调:今后对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督查将常态化开展,各集体经济组织务必要严格落实好财金纪律管理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会计人员培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摸排机制。今后,凡发现动用村集体经济‘奶酪’的务必严肃问责处理,确保村民利益不受损、集体资产不流失、干部用权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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