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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秋季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22-10-08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落实落地,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保障国庆佳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9月21日-29日,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由副局长张博赟、总农艺师曾洁分别带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处、渔业渔政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组成的检查组,先后对溧阳、金坛、武进、新北、钟楼、经开区等辖市区的乡镇监管机构、生产经营主体、农资经营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共抽查乡镇监管机构4个、生产经营主体22家、农资经营单位4家,其中对11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了监督抽检。同时,重点检查了乡镇监管机构巡查检测开展情况,生产经营主体的投入品仓库及生产、用药、销售等“三项纪录”,农资经营单位柜台、仓库、销售记录。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各辖市区能够按照《常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并收集整理台账资料。从检测结果来看,11家被抽检水产养殖户未发现销售、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量及地西泮未出现超标现象。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须整改完善:一是生产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仍有存在;二是个别地方水产品检测指标比较少,如“地西泮”仍未列入检测项目;三是部分辖区台账资料收集不齐全、不及时。四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部分规模禽蛋企业未配备合格证开具设备,开证不及时不到位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辖市区对照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对问题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要重点监管,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为保障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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