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赴溧阳市督导“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督导组实地察看了溧阳市埭头镇、溧城镇、戴埠镇3个乡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并听取了溧阳市“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溧阳市快速推进“回头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责任。实行辖市(区)级—镇(街道)—村组分级负责,把工作下沉到基层,让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同时对照上一轮“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违规项目清单,逐一现场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切实把“大棚房”问题整治任务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做好台账资料,确保工作留痕。排查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排查一个农业设施填写一张检查表,做好检查记录,整理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日常工作时时有痕,排查整治有始有终,“回头看”工作全程留痕。三是紧盯问题不放,构建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坚决整改到位;特别要紧盯整改中的形式主义问题,防止出现“整而未治”;特别要对恢复农用的附属设施加强监管,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开展巡查,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要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将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为“回头看”的主要任务来抓,确保整治成果长效巩固。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工作落实。重点查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中的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瞒报漏报、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问责,紧盯时间节点,及时跟进督促,把监督执纪贯穿“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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