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内容
江苏省调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0-09-2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并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一是明确了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二是增加了补贴种类。补贴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6种,比原报废更新补贴机具种类增加4种。三是制定了补贴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按“三部文件”发布的最高补贴额执行。对新增报废补贴范围的水稻插秧机等4种农机,报废补贴额按2019年同档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确定,报废补贴机具类别与2019年购机补贴分档基本一致,方便基层操作。对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有条件的市、县可安排财政资金提高补贴标准,以鼓励引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依法登记,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四是严格了操作程序。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主要操作程序由“报废旧机、注销登记、兑现补贴”3个步骤组成;其他农机由2个步骤组成,无注销登记步骤。全面使用江苏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

 
[打印] [关闭]
 
主办: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子邮件:nyncj@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222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