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助力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 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咨询专家团,确保随时提供畜牧生产远程技术服务。同时,制定了《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畜牧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一要严格履行企业复工手续。在有效落实“四个到位”的前提下,按照要求积极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畜禽正常生产,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畜禽及其产品的市场供给。二要有效落实防寒保暖措施。通过红外线灯、电热板、煤炉等设备供暖,在圈舍内加厚垫草,切实做好圈舍的保暖,尤其要注意加强对幼龄畜禽的供暖保温。三要严格实施封闭饲养管理。重点加强防控,规范养殖生产,严禁违规混养。鸽子、鸟类不得放飞,鸡鸭鹅等必须圈养,有效降低病原在畜禽之间的传播风险。四要积极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消毒是杀灭病原、切断疫源传播的有效手段,畜禽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消毒程序,实施规范消毒,确保消毒效果,要做好圈舍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除粪便和填料,保持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大对圈舍、水槽、食槽清洗消毒的频次,选用高效、无刺激、气味小、腐蚀性小的消毒剂,以保证圈舍内空气新鲜。同时,要加强对圈舍外环境及进出车辆及物品的消毒灭源,杜绝所有消毒盲区和盲点。五要扎实开展强制免疫工作。预防免疫是防止疫病发生的最有效措施,各畜禽养殖场(户)要在程序免疫和集中免疫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新补栏以及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基础免疫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当地兽医部门的动物疫病采样监测,确保免疫效果。六要不断强化疫病应急处置。要加强对饲养畜禽的日常观察,一旦发现畜禽出现批量非正常死亡现象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采样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随意丢弃和处置病死家禽。七要全面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畜禽饲养人员要认真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应戴上口罩,做到勤洗手、勤消毒,避免直接接触病(死)畜禽,若自身出现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全身不适等呼吸道症状时,立即到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