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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完成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编号35)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常办发〔2019〕71号)和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网络公示。

一、整改问题

编号第35个问题:保留的畜禽养殖场中有85个未通过整治认定,通过整治认定的仍存在非法排污现象,常州市庞家养猪合作社将沼液非法排入周边河浜。

二、整改目标

加快畜禽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进度,确保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0%。

三、整改结果

1、加快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认定进度,保留的85家畜禽养殖场中(其中溧阳4家、金坛74家、武进4家含庞家养猪合作社、天宁3家),关停35家,采取“一场一策”进行治理并认定50家。到2020年7月,全市列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清单的484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通过检查认定,治理率100%。

2、武进区礼嘉镇于2019年5月拆除了常州市庞家养猪合作社养猪圈舍,所在土地已于同年7月复耕。

四、核查意见

根据《常州市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邀请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在对各地整改销号材料审核的基础上,于12月23日对重点金坛区、武进区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和质询,认定均完成了整改任务。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6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81668016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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