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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完成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编号34)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常办发【2019】71号)和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养殖污染未有效控制”问题整改情况予以网络公示。

一、整改问题

编号第34个问题:养殖污染未有效控制。滆湖仍存在9449亩围网养殖。金坛、溧阳、武进池塘养殖面积分别达18.5万亩、18.4万亩、4.7万亩,基本未进行池塘标准化改造,清塘时高氮磷尾水直接排放。

二、整改目标

完成全市水产养殖的“三区”划定,优化渔业空间布局;推进百亩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实施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制度。

三、整改结果

1、截至2019年,市与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和天宁区渔业重点辖市区均出台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完成了全市养殖水域 “三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划定,优化了渔业空间布局。

2、加大百亩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与生态化改造力度,整改以来,全市共改造池塘3.05万亩,建成水产养殖尾水净化生态示范点34家;加快品种结构调整,目前,全市河蟹养殖面积25.5万亩、青虾养殖面积8.7亩,合计34.2万亩,占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的72.6%。

3、大力开展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全市推广面积33.9万亩,建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4家。

4、加强养殖用水和尾水水质监测,整改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类水质监测446批次。全面宣贯《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DB32/T1705-2018,在溧阳、金坛、武进等辖市区推行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制度,落实养殖主体责任,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管控。

5、武进区对滆湖武进水域所有9449亩网围养殖设施全部拆除,334户围网养殖户进行安置补偿并离水上岸,于2019年11月7日通过省级销号验收。

四、核查意见

根据《常州市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邀请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有关专家,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于12月24-25日对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水产养殖污染未有效控制”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市级核查,核查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和质询,认为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均完成了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5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常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81668006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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