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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美丽乡村实施评估报告和建设标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常州市美丽乡村实施评估报告和建设标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开展常州市“五区二十二点”美丽乡村示范项目的建设实施评估,主要从美丽乡村示范建设成效出发,分析总结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在规划编制、建设实施、营运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经验。

梳理分析常州市典型美丽乡村在区位条件、自然资源、历史文化、产业特色等方面的共性特征与差异,总结归纳最具代表性、能突出反映村庄特色与发展前景的特征作为主要村庄分类属性。围绕“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在总结既往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实践、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常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针对规划编制、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常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保障常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可持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的关联和延续性:

该项目涉及《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常州市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以及第一、二批“五区二十二点”美丽乡村示范点(区)的等相关规划,上述规划均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或参与编制,由其编制可确保项目与上述规划的关联,延续与落实。

2、项目的紧迫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提供持续快捷的后续服务

为配合美丽乡村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该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较紧,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周期过长,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必要的。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或参与了相关上位规划,具有项目所需资料的积累,且近年来完成较多了类似项目,有较为丰富的相关项目经验,有利于降低成本、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有实力在较短时间内提供高质量的编制成果。同时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作为常州本地规划设计单位,能提供持续快捷的后续服务。

3、项目相关基础资料涉及保密性内容,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作为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由其编制有利于保障信息安全。

鉴于以上原因,该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57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519-8568070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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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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