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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落实非洲猪瘟自检情况检查
发布日期:2019-02-03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苏农函〔2019〕15号),要求生猪屠宰企业自2月1日起,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

根据部、省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常农办发〔2019〕8号),就公告规定和具体实施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生猪屠宰企业和驻场官方兽医开展了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做好了公告实施的准备。为督促各生猪屠宰企业按时规范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1月31日凌晨-2月2日期间,市农业农村局生猪屠宰管理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对全市5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各屠宰企业已按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一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结果的通知》(疫控诊〔2019〕3号)选购了检测试剂,落实了专门人员,按期开展非洲猪瘟抽样自检工作。检查中,检查人员要求各屠宰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驻场官方兽医监督指导好屠宰企业规范开展自检,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按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工作,严防非洲猪瘟疫情,确保动物防疫安全和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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