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试行)》 暨开展“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5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推进我市农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做大、做强一批农业知名品牌,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效支撑。经研究,决定印发《常州市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试行)》,并在全市组织开展“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评选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对全市范围内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市级农产品品牌目录。在此范围内评选出十个品牌产业大、产值高、口碑好、知名度高、辐射带动好,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二、评选原则

1、坚持自主申报。品牌拥有主体自愿参与评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坚持公开公平。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专家评审等对品牌进行综合评分。

3、坚持示范带动。评选出的品牌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对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三、申报条件

列入《常州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的农产品品牌,经辖市(区)推荐“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

四、评选程序

1、企业申报。根据市农委发布《常州市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试行)》,符合申报条件的品牌拥有主体自愿提交申报书,提供相关说明性、证明性材料,签署承诺书、加盖印章,提交当地辖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辖市(区)推荐。辖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主体提供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研究提出意见,同意推荐的,签署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农委。在此范围内每个辖市(区)推荐2-3个品牌作为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候选,并填写推荐表,由辖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经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市农委。

3、制定目录。市农委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拟列入目录的品牌名单。对拟列入目录的品牌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4、“十大”评选。根据辖市(区)农业行主管部门推荐,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专家评审等,经最后综合评定确定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

5、重点培育。对选出的十大品牌主体须按照“一品一策”思路,精心制定并上报品牌三年培育推广方案,方案经市农委批复同意后实施。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按照《关于印发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指南(2018-2020年)的通知》(常农计〔2018〕14号)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对入选十大品牌的区域公共品牌由县级农业行政部门申报项目,对入选十大品牌的企业产品品牌由企业主体申报项目。

6、动态管理。建立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动态管理的考核管理机制,每年对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须按照要求整改,否则取消创建资格,不再给予今后农产品知名品牌创建奖补扶持。

请各辖市(区)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常州市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试行)》申报和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荐。将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于2018年7月1日前报送到常州市农委市场信息处,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0519-81668241。

附件:1.常州市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试行)

2.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荐表

 
[打印] [关闭]
 
主办: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子邮件:nyncj@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222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