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现有水产养殖水域52.9万亩,其中池塘48万亩,水库河沟3万亩,湖泊网围1.93万亩。为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全市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和依法保护渔民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决定编制《常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现公开征集规划编制单位。有关征选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编制的《常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主要内容
1、内容需求:
按照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以及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协调衔接”的原则,科学评价水域滩涂养殖承载力,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提出规划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供“三区”相配套的表册和图件资料。
规划基准年:2016年
规划目标年:2030年
2、进度需求: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11月上旬提交送审稿,12月中旬完成规划编制全部工作。
二、 承担单位资质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申报单位为渔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熟悉长三角地区渔业生产情况及发展趋势。
4、申报单位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近3年来主持过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主持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申报材料
1、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规划大纲(初稿)、工作计划、编制团队及人员情况等。
3、编制经费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元以内。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经办人员,请于2018年5月25日-30日期间的工作时间内,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申报材料,至我委现场报名,提交纸质版材料2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受理时间:2018年5月25日-30日(9:00时—17:00时)。
受理地点:常州市长江中路289-1号303室。
联系人:于慧 联系电话:0519—81668004
五、资格确定
根据《常州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操作办法(暂行)》,我委将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各单位提交资料进行评审以确定合作单位。
六、其他
1、对征集到的方案,其知识产权归我委拥有。
2、对征集到的方案,无论入选与否,恕不承担方案设计等前期费用。
3、恕不退稿,请谅解。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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