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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08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区农林(业)局:

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7〕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农业投资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

按照省农委文件规定,农业投资项目库作为每年农业投资项目列项的基本依据,对未入库的项目政府投资原则上将不予支持。各辖区要高度重视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突出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能建设等重点领域;要依据规划,统筹考虑短期建设项目与长远建设计划;要重视农业投资项目储备项目的质量,条件成熟一个申报实施一个。

二、 抓紧开展农业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

各辖区应统筹考虑本地区、本行业发展需求,依据国家有关专项支持方向与建设重点(具体申报条件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围绕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工程、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八类专项进行储备并开展前期协调、摸底、勘察等工作。

三、 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储备库和投资计划

从2017年起,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项目储备库和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周期,市农委将在每年6月份对各辖区推荐上报的投资项目计划进行更新。

请各辖区务必在2017年2月20日前,将2017年农业投资项目建议书(格式依苏农计〔2017〕2号文件附件1)和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及滚动投资计划推荐表(格式依苏农计〔2017〕2号文件附件2),报送市农委计财处。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相关信息。

联系人:郭国梅,电话:85682242。

附件:《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7〕2号)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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