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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金土地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荣获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6-05-11  来源:金坛区农林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近日,据农业部通知获悉,在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示范创建条件,经严格审核,农业部认定北京琉璃河宏利肉鸭专业合作社等313个合作社为2015年度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我区朱林镇黄金村金土地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位列其中。

    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金坛区金土地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位于朱林镇黄金村,属茅山革命老区,曾是江苏省有名的贫困村。黄金村有机稻米合作社2007年由江苏省劳动模范、村党总支书记严清华等人发起创办,是一家由村集体领办、农民共同参与,专门开展优质粮生产加工销售的专业合作社,2008年获准工商注册登记。2012年获全国首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合作社现有固定资产1200万元,成员132人,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近万户。该社聘请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名,与本地土专家及种田能手,组建成村级科研团队。建成优质粮食基地4000多亩,有机稻米种植基地1000亩,绿色稻米种植基地2025亩,彩色稻米种植基地300亩,带动周边农户2000余户。建有工厂化育秧车间、稻米精加工厂,拥有大中小各类配套农机具168台套,创立了“黄金村”地方特色品牌,建立了健全的销售网络体系。“黄金村”牌有机软米系列产品分别获评“常州市名牌”、“江苏省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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