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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分类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16-04-0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树立一批服务优、效益高、管理严、信誉好的农机合作服务品牌。3月30日,常州市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分类评选活动的通知》,按照3A、4A、5A级的申报条件对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类评选。

    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满足六个基本条件后,可以对照3A、4A、5A级的具体要求自愿申报参评。具体基本条件为:一是我市境内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经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备案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二是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管理,有完善的章程并按照章程规范化运作,实行民主管理;内部机构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中从事生产者成员不少于1/3。三是有明晰的产权结构、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成员名册,农机具登记台账清晰、详实;有一定的资金、技术、设备、土地、建筑物等经营要素,有专人负责农机具保养、维修等。四是能组织成员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带动成员增收效果明显。五是能保证农机作业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六是合作社报表等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农机主管部门。

    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在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辖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并提出申请;辖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对合作社所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市级农机主管部门组建评审小组,对照申报条件,组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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