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内容
我市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16-03-10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根据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3月3日,我市全面启动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以下简称“春防”行动),同时也拉开了我市今年“三大”防疫行动首战的帷幕。为做好今年的“春防”工作,我市制定了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春防”行动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推进春防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是明确“春防”行动总体目标。今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免疫操作规范。

    二是明确“春防”行动实施内容。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明确疫苗免疫的对象、疫苗免疫的日龄、使用疫苗的种类和免疫效果监测标准等要求,确保免疫程序科学,免疫效果确实。今年“春防”期间,预计免疫牲畜口蹄疫33万头(只),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850万羽,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和猪瘟各30万头,鸡新城疫730万羽,羊小反刍兽疫2万只。

    三是明确“春防”行动的工作时限。今年的“春防”行动从3月3日开始,4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3日~3月10日。完成“春防”方案的制定,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4月20日。全面完成免疫工作,对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帮助指导其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实施程序免疫;对散养户,集中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

    四是明确“春防”的工作要求。1、加强“春防”行动的组织领导。各辖市、区要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充分发挥疫控中心和实验室的作用,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地的免疫效果监测方案,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3、加强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监管与规范使用。做好相关疫苗的供应、储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专帐,明确专人管理。4、加强基层防疫员培训。加强对基层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免疫工作。5、加强绩效延伸考核。各辖市、区要结合春防工作的开展,对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逐项开展自评,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全面按时完成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6、加强督查指导。制定工作督查方案,对春防工作和绩效延伸管理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打印] [关闭]
 
主办: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子邮件:nyncj@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222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