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对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渔具开展清缴行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6-30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为有效保护水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维护渔业水源安全,保障水产品舌尖上的安全,确保青奥会期间社会稳定。我市将开展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制造、出售、储存、携带电捕器、毒杀剂、爆炸物和地笼网、闸口套网、拦河罾、底扒网、密眼网等非法渔具的,向所在乡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上缴,其中毒杀剂、爆炸物应直接上缴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经渔业主管部门移交。

二、自行拆除在长江、湖泊、河道等涉渔水域非法设置的定置渔具。

三、严禁电毒炸鱼等非法渔具渔法捕捞,禁止有毒有害工业废水排放,强化喷施农药灌溉水管理。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715日止为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渔具主动上缴、拆除期,对限期内主动上缴或拆除的免予追究责任,对逾期不上缴、不拆除的进行立案查处,并对非法渔具强制拆除。

五、市民群众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可向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渔政机构及公安110举报。一旦查获将依法从严处罚。

各地渔政机构举报电话:

常州市81668010,武进区86310727,新北区85191701

溧阳市87269300,金坛市80189028,长荡湖82519110

天宁区86644631,钟楼区88890643,戚墅堰89863298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公安局

                                               2014626

 
[打印] [关闭]
 
主办: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子邮件:nyncj@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222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