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简称上交会,下同)定于2013年11月22—24日在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举行,常州市将组团参加。为了更好地突出常州现代农业的特色和风貌,提高展示效果,现对常州展位的设计制作进行招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经过当年工商年检),允许经营广告或布展设计及制作,具有承担大型展览布展和施工经验的企业。
二、招标项目
1.本届上交会常州主展位在上海国际农展中心A馆入口左边[面积约685平方米(16.3×42米)](见附图)。
2.展位设计按照“展销为主、展示为辅”的原则,设置展示、展销两大功能区,要求统筹设计,合理布局。其中展示区(主要为入口和中心区域)为特装设计,展销区(主要为四周24个标摊)初定35家企业展位为简装设计。
三、设计要求
1.展示区总体要求简洁美观大方,有整体感,采用声、光、电相结合的现代展示手法,图文并茂,彰显常州特色,充分展示常州展示现代农业发展成果,重点推介花卉苗木、特色茶果、规模畜禽、优质稻米、特种水产、休闲观光等优势产业。
2.展销区主要设计约35家企业的简介和宣传图片。各竞标单位可在遵循区域功能划分的前提下自由发挥,灵活设计。
3.特装总体高度为4米,“常州”中英文字样字体大方、大小合理,全部采用自发光设计。
4.要求效果图与搭建后的实际效果基本一致。
四、经费预算
1.项目报价应按招标项目分别列出报价。
2. 报价要有具体工程数量及制作材料等明细。
3. 报价控制在7-10万元,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标。包括展示区和销售区的所有装修制作费、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人工费、地毯、灯光等总费用(含盘花租赁费等所有布展相关费用)。
五、投标材料的递交
各投标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至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开发处收集常州农业及会展有关资料。递交的投标材料主要如下:
1.设计方案效果图及设计说明材料一套,需要标明灯片、LED屏、发光字体和展台的尺寸等,以便于比较。同时,提供一份光盘或U盘。
2.设计方案的报价材料一套,包括总价及各分项价格以及必要的说明。
3.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以往承办同类活动的施工业绩材料。
4.服务承诺。
5. 以上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大封套内。
没有按本标书条款规定制作的标书视为废标。
六、收标
1.收标时间:
收标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4:00止,投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送达,逾期将视为废标。
2.收标地点: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 座423室。
3.收标人:
张雷震、陈云昌,联系电话:0519-85682229、0519—85682228,传真:0519—85682229。
七、评标办法
10月30日14:00,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选,选出最后中标方案。
1.本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
①商务标(报价)30分。得分=(评标基准价/相应投标单位的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7万元)。
②技术标65分。其中主题突出20分; 设计新颖20分;美观大方10分;整体协调性15分。各竞标单位需准备10分钟ppt材料,重点介绍设计方案。
③现场答辩5分。主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1分)、如何确保施工质量(2分)、与招标人出现矛盾的处理方式(2分)等,并接受评标小组的询问。
2.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招投标领导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结果,最高分为中标单位。
3.评标结果将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通知中标单位。
八、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需与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签约。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中标方案其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九、其他
1.无论中标与否,恕不承担方案设计等前期费用。
2.恕不退稿,请谅解。
3.评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第十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展位示意图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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