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2013年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传[2012]46号)和市<《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常食安办[2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消费安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环节,加强风险排查。各地要结合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结果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多的地区、单位和产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依法加大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监测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抽查,实行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种植业要突出豇豆、芹菜等品种,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的治理,有力打击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畜牧业要突出生猪、肉牛、肉羊、禽类等品种,抓好“瘦肉精”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防止出现反弹;同时要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加大督查指导、抽检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应急程序。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科学引导,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准确处置,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四、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安全生产和科学消费。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治理整顿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值班室电话:0519-85682220,0519-85682221。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