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搞好生态建设,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精神,进一步推进“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加大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力度。2012年是我市实施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第十年,我市部署开展2012年以渔活水·常州放鱼三部曲:“江之情、湖之恋、河之爱”系列活动。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增殖放流苗种管理,实施公开、公平、公正选择苗种供应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长江增殖放流苗种供应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名称:2012年常州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苗种
2、招标内容:
品 种 |
胭脂鱼 |
长吻鮠 |
翘嘴鲌 |
规 格
(体长cm) |
7-8 |
7-8 |
7-8 |
招标数量(万尾) |
12 |
12 |
12 |
最高限价(万元/万尾) |
4 |
0.9 |
0.7 |
苗种来源 |
农业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苗单位 |
省级以上良种繁育场 |
种质要求 |
来源清楚,原种或子一代,经野化符合质量标准,检疫合格 |
供应时间 |
2012年6月初,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提前5天通知 |
送达地点 |
具体送达地点由招标方提前5天通知 |
备注:
⑴ 最高限价指送达指定地点的价格。
⑵ 供应时间指中标人在该时间内按招标单位通知时间一次性供苗。
二、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苏省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产良种繁育场,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通过《渔业生产合法性审查》。
2、拥有生产技术人员10人以上,其中水产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达10%以上。
3、水产苗种生产设施齐全,包括育苗设施、亲本养殖池、苗种繁育池和野化训练池等。
4、苗种来源必须清楚、合法、记录档案齐全,种质为原种或子一代,品种特征明显,具有县级以上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检疫检验合格证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开展放流苗种野化训练,供苗前一个月苗种进入野化池塘进行野化训练。
6、具有增殖放流业绩的优先。
三、招标说明
1、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欲投标单位请向我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下午5时止。
2、报名截止后组织苗种招标评查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实地考察。
3、开标时间为5月16日上午9时,开标地点在常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常州市长江中路289-1号)。投标书可在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自行下载或向我委索取。
4、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取议标或定标方法确定供苗单位。
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单位:常州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何锦军
联系电话:0519-81668010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