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内陆水域渔业资源增值与生态环境养护,加大湖泊增值放流力度,我委将开展2012年常州内陆湖泊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要求,为落实放流计划苗种,提高增殖放流经费使用效率和管理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公平竞争,公开、公正选择苗种供应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苗种供应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名称:2012年常州内陆湖泊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苗种
2、招标内容:
品 种 |
黄尾密鲴 |
鲢鱼 |
鳙鱼 |
鲫鱼 |
规 格 |
6~10厘米 |
50-100克/尾 |
100-150
克/尾 |
50克/尾 |
招标数量 |
5万尾 |
6万尾 |
2.5万尾 |
3万尾 |
最高限价 |
0.8元/尾 |
2.8元/500克 |
5元/500克 |
6元/500克 |
苗种来源 |
县级以上良种繁育场 |
种质要求 |
来源清楚,原种或子一代,符合质量标准,检疫合格 |
供应时间 |
2012年1月初,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提前5天通知 |
送达地点 |
具体送达地点由招标方提前5天通知 |
备注:
⑴ 最高限价指送达指定地点的价格。
⑵ 供应时间指中标人在该时间内按招标单位通知时间一次性供苗。
二、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苏省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和水产良种繁育场。苗种投标单位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拥有生产技术人员10人以上,其中水产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达10%以上。
3、水产苗种生产设施齐全,包括育苗设施、亲本养殖池、苗种繁育池等。
4、苗种来源必须清楚、合法、记录档案齐全,种质为原种或子一代,品种特征明显,具有县级以上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检疫检验合格证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具有增殖放流业绩的优先。
三、招标说明
1、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欲投标单位请向我市水产技术指导站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下午5时止。
2、报名截止后组织苗种招标评查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实地考察。
3、开标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上午9时,开标地点在常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常州市长江中路289-1号)。投标书可在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自行下载或向我委索取。
4、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取议标或定标方法确定供苗单位。
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单位:常州市水产技术指导站 ,联系人:陈耀炳
联系电话:0519-81668002
招标公告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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