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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常州市区第一批上道路拖拉机年(双)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18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关于开展2011年度常州市区第一批上道路

拖拉机年(双)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拖拉机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作业,根据江苏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年检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农机服务和安全监管方式,扎实推进2011年拖拉机年度安全检验工作,更好地为农机手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市所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3月2日至3月20日对所辖新北区孟河、西夏墅、罗溪、薛家、春江五乡镇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开展年度检验以及变型拖拉机双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为农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前期准备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年检告知,提醒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做到按时检测、集中参检,年检时见机、见人、见证,确保拖拉机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市所成立年度检验工作小组,统一负责安排和开展拖拉机年检工作。

    二、年检对象、时间安排

    拖拉机年度检验范围:新北区孟河、西夏墅、罗溪、薛家、春江(原魏村、安家)五镇上道路拖拉机行驶的拖拉机。

    变型拖拉机第二次定期检验(双检)对象:钟楼、天宁、戚墅堰区,及新北区春江(原圩塘、百丈)、新桥、龙虎塘、三井街道(镇)所有在2010年9月办理年度检验的变型拖拉机。

    拖拉机检验工作自3月2日开始,至3月18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及集中检验地点见附件一。

    三、拖拉机参检要求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年检严格执行农业部、省公安厅、农机局的有关拖拉机检验标准。所有参检车辆必须车容整洁,制动、转身、灯光等安全技术性能必须良好。车厢后部须喷涂放大的牌号并粘贴完整、醒目的农机专用反光标识。变型拖拉机需经有检测资质的拖拉机检测站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凭检测合格证明、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方可办理年检手续。经检验合格,小型拖拉机行驶证签注年度检验合格章并发放年度检验合格标志牌,变型拖拉机行驶证签注期限为六个月的检验合格章并发放“江苏省变型拖拉机检验合格标识”。2011年9月,市所将安排第二次定期检验。对私自拼装(改装)机、二缸以上的变型拖拉机、超技术参数、未按要求整改的、未办理交强险的拖拉机一律不予检验。

    四、做好农机为农服务工作

    各地可以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送机手一封信等形式,做好2011年度拖拉机检验的宣传发动,公开年检程序、工作要求和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提高依法行政和为农服务水平。并结合年度检验工作,继续宣传“平安农机通”手机服务信息网的功能、特点和话费优惠政策,动员拖拉机驾驶人加入“平安农机通”,并积极做好入网的各项服务工作。要鼓励、引导农机手领取和使用农机加油优先、优惠的“双优卡”,宣传优惠政策和用卡加油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将 “平安农机通”、“双优加油卡”等惠农服务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检测、检验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单  位

变拖检测时间

检验时间

检验地点

孟河

2月28日-3月1日

3月2-3日

孟城农机

检测站

西夏墅

3月2日

3月4日

待定

罗溪

3月3-4日

3月7-8日

罗溪水利

农机站

薛家

3月7-8日

3月9-10日

北漕河泵站

春江

3月9-10日

3月14-15日

春江青松桥

双检(1)

3月11日

武进监理所

双检(2)

3月16-18日

孟城农机

检测站

注:双检变拖请按约定时间、地点准时参检,市所将在检测点现场办理双检手续。

 

 

 

 

 

附件二

农机监理收费一览表

单位:元

项  目

标准

收费依据

 

检验费

30

苏价费(2004)478号

机动车

强制责任

保险

 

变型

拖拉机

 

2309

保险费/保险限额:交强险1050元/12.2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959元/10万元;驾驶人意外险300元/6万元。

(意外伤害事故残疾烧伤给付,无医疗费报销,详见保险条款)

小型

拖拉机

 

800

保险费/保险限额:交强险700元/12.2万元;驾驶人意外险100元/2万元

(意外伤害事故残疾烧伤给付,无医疗费报销,详见保险条款)

备注:1、变型拖拉机检测费由拖拉机检测站直接收取。(60元/台)

      2、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教材15元。

      3、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牌10元。

      4、遇政策性调整拖拉机保险费,续保时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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