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委部分处室正科职职位和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委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委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现状,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江苏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常组发〔2010〕22号)等有关规定,经委党组研究,并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对委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部分空缺的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就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兼顾资历、竞争择优、鼓励先进的原则;
3、坚持规范程序、严谨操作、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与范围
(一)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职位分为内设机构正科职职位2个,下属畜牧兽医系统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2个。
(二)竞岗人员范围
1、公务员正科职职位在行政机关的主任科员、副科级(包括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下同)干部、正营职以上转业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中进行,按2:6比例开考,达不到2:6比例则减少竞争职位。
2、下属畜牧兽医系统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在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中进行,按2:6比例开考,达不到2:6比例则减少竞争职位。
三、竞岗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竞岗的人员,除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设机构正科职职位竞岗资格条件
1、为现任主任科员、副科级干部和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其中副科级干部任职须满3年(2008年9月30日前任职),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任职须满2年(2009年9月30日前任职);军转干部任正营职3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男性公务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公务员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原则上在40周岁左右(1971年10月1日前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下属畜牧兽医系统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竞岗资格条件
1、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干部,工龄3年以上(2008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2、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破格条件
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上述两类职位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1、内设机构正科职职位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任职年限在规定任职时间标准上缩减1年:
(1)2006年以来荣立二等功以上立功表彰,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条线与人社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称号;
(2)2006年至2010年中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下属畜牧兽医系统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2006年以来荣立二等功以上立功表彰,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条线与人社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称号;
(3)2006年至2010年中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四、方法步骤
(一)竞岗方法
采用综合遴选的方法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资历业绩评价、素质能力测试、民主测评、面试四个环节,实行综合计分,资历业绩评价占10%;素质能力测试占25%;面试占30%;民主测评占35%(委领导和中层干部各占50%权重)。
实行差额考察。原则上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组织考察,然后提请委党组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二)竞岗步骤
1、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事处拟定此次机关内设机构正科职和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委党组集体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同时,委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委主任潘云芳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小方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孙颖、组织人事处处长邵晓源、监察室主任陈文龙等3位同志为组员。
2、动员部署、公布实施方案。9月29日召开委机关及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的竞争上岗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公布实施方案。
3、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报名表,于10月10日前交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会同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委内网办公平台上公告。
4、资历、业绩评价。资历业绩评价采用百分制,主要根据竞岗人员的教育程度、工作经历、任职资历、考核奖励等情况,按照《市农委机关正科职职位竞岗资历、业绩量化评分表》、《委属畜牧兽医系统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竞岗资历、业绩等量化评分表》(见附件)所列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5、素质能力测试。素质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委托专业机构,以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综合管理知识技能、一般能力倾向、个性特征、工作方式风格等。
6、民主测评。委领导、机关全体中层领导及下属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计分方法:全体委领导、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参与民主测评。参会人员根据竞争上岗人员平时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对所有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排序。然后以第一名次为35分、最后一名次为21分计算,各名次分数级差=(35-21)÷(被测评人数-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民主测评最终得分=(第一名次得票数×35+第二名次得票数×相应分数+……最后一名次得票数×21)÷参加测评人数(委领导与中层干部分别计算)。
根据资历业绩评价、素质能力测试和民主测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内设机构正科职职位和事业单位副科职位各取前六名参加面试。
7、面试。组织竞岗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演讲5分钟。主题演讲由竞岗者对自己近二年来的工作实绩、工作体会和竞岗后做好相关工作的设想进行述职和演讲。面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围绕综合分析、逻辑思辨、组织协调和沟通应变等拟制试题。面试考官由市人社局选邀的考官担任。
8、组织考察。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并公布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处组成考察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9、讨论决定。委党组根据竞岗者综合得分、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讨论确定各职位拟任人选,并在委内网办公平台上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于2011年9月底开始,2011年11月底前结束。
六、纪律要求和监督
1、各处站要紧密配合委党组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2、竞岗者要正确对待竞争,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遵守竞争上岗的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非组织活动。
3、组织竞争上岗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与竞争上岗有关的情况。
4、竞争上岗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行为,参与竞岗的干部有权向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检举反映。对违纪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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