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召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 |
发布日期:2024-01-19 |
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双百”攻坚行动,谋划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1月16日,我市召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参加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裴谨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对各自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进行交流,总结工作做法与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的工作打算。市经管站对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双百”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常组通〔2024〕4号)、《关于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常农发〔2024〕1号)、《2024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先建后补类)申报指南》等有关集体经济发展的文件一一进行解读,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裴谨指出,要围绕全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结合实际创造性做好明年工作,更好地促进全市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不仅是考核的需求,也是保障基层运转的需求,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二是要千方百计拓展发展路径,“借势发力”争取上级和各方面的重视,“因势利导”用好土地税收等政策盘活资产资源,“乘势而为”结合全市重点规划重大项目谋划自身发展,“审时度势”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积极主动求发展。三是要用好用足政策支持,争取各级各类项目扶持,试点激励机制,增强干事人员的积极性,强化考核指引,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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