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邹区镇惊现“娃娃鱼” 多方救助让其“回家”
发布日期:2022-07-05

7月1日上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邹区镇群众举报,称在该镇干渠内发现一条“怪鱼”,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希望派人来鉴定和救助。执法人员初步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具备水生野生动物救助资质的相关单位,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经现场鉴定,这条“怪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体重约3.6公斤,长约90厘米,生存状态良好,未发现受伤的情况。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向现场人员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大鲵,头部扁平、尾似鲶鱼、嘴巴呈半圆形,前肢四指似人手,后肢五趾如人足,浑身光滑,因叫声犹如婴儿啼哭,俗称“娃娃鱼”,并非鱼类,而是体型较大的两栖动物。成年娃娃鱼体长一般为1米左右,最长的可达到2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每一位公民都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破坏,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话:0519-8568222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