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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安全生产法》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1-12-02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持续做好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12月1日上午,常州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安全生产法》培训班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

市应急管理局梁雪峰处长作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讲座。梁处长从新《安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修改的方向、明确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分析了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案例,讲座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强,参加培训的全体干部职工深受启迪。

刘明江副局长在培训班上强调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服务对象至上,紧盯“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化学习抓整治,真正用新思想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使命,不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专项整治再发力。在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一年小灶”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灶”的工作推进力度。通过三年持续用力,总结一批示范推广经验成果,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三是隐患查改再深入。要针对农业各行业生产特点和行业要求,制订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清单或者说安全责任清单,对照清单内容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的隐患和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绝不放过。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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