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办电〔2021〕20号)精神,近日,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在三年专项整治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二是要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三是要深入推进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常农安〔2021〕1号),组织开展渔业生产、农业机械、涉农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药及复混肥、畜牧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是要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五是要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六是要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的公路、内河航道以及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七是要深入推进农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八是要深入推进乡村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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