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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第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来了
发布日期:2019-07-12

7月11日,常州市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工作会议,会上,新北区农业农村局颁发了全市第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志着该集体经济组织即将拥有合法统一的“身份证”,获得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列为特别法人,标志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给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发证,则扫除了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经济的最后一道门槛,对促进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了解,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成员1023户、3776人,2018年末资产总额1.05亿元,当年总收入861.84万元,实现分红132.16万元。拥有合法身份后,合作社将不断拓宽发展思路,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制度,保证合作社有序运作;维护股民利益,不断提高其福利待遇。

下一步,常州市将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给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发证,同时协调做好银行开户等相关工作,使集体经济组织顺利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来。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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