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常州市受到多项督查激励 |
发布日期:2019-07-08 |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常州市及所辖各市、区在“三农”相关工作上多项指标上榜。据悉,激励措施将于今年兑现。 苏州市、淮安市、泰州市、南京市雨花台区、高淳区、无锡市锡山区、常州市武进区、新北区、苏州市虎丘区、相城区、昆山市、淮安市淮安区、涟水县、射阳县、东台市、扬州市邗江区、宝应县、泰州市姜堰区、靖江市、泰兴市、宿迁市宿城区、宿豫区、泗阳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成绩优异,省自然资源厅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设区市奖励12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500亩。 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开展消费促进工作、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及产销对接、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社区电商成效明显,省商务厅在商务发展扶持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优先安排省级试点。 南京市、苏州市、泰州市、南京市高淳区、新沂市、邳州市、沛县、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灌南县棚户区改造,溧阳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盐城市、宿迁市苏北农房改善,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引导资金、土地交易指标以及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方面予以倾斜。 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在分配年度省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南京市高淳区、无锡市惠山区、邳州市、溧阳市、苏州市吴中区、海安市、灌南县、金湖县、盐城市盐都区、仪征市、丹阳市、泰兴市、泗洪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在分配年度省级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宿迁市、南京市溧水区、溧阳市、如皋市、淮安市洪泽区、扬州市江都区、扬中市、兴化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全面、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和补贴到位、优质优价收购和订单粮食推进有力、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在省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省政府办公厅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以努力奔跑姿态和新时代奋斗精神,创新实干、担当作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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