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开展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巡查 |
发布日期:2019-03-15 |
近日,在长江常州段录安洲附近水域拍摄到1只大型水生生物。经市水产站专家辨认,该动物为长江江豚。这是常州市近年来首次在长江水域拍摄到长江江豚。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等水生野生动物保护,3月14日上午,常州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长航公安常州派出所组织开展了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巡查行动。 6名农业、公安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艇对这次发现江豚的录安洲德胜港水域进行了重点巡查,未发现违规渔船和违禁网具。但在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发现1名乘船垂钓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劝离。随后,执法人员前往新农水产村渔船集中停靠点,向渔民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渔民遵守禁渔期制度,不得捕捞长江江豚、中华鲟、胭脂鱼等水生野生动物。 长江江豚是长江流域特有物种,存活数量仅约1012头,其中长江干流约445头。目前,参照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保护和管理。江豚的出现,表明长江常州段具备良好的水质、安全的环境和丰富的饵料生物,侧面反映了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开展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保护水生生物的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坚持以法为剑、执法亮剑、护卫绿色长江,为长江江豚等水生生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留住江豚的微笑,让母亲河永葆生机与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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