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开展长江捕捞渔船年度检验工作 |
发布日期:2017-06-29 |
为加强常州市长江捕捞渔船管理,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渔船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条件,日前,常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分批次组织常州市在港渔船进行集中年检,现已顺利完成孟河镇所辖10条渔船、春江镇所辖38条渔船年检工作,在港渔船年检合格率100%。 检验人员对渔船船体、船名号标识、消防救生设备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与渔船主签订了《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船主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协助渔船主及船上相关从业人员办理了渔业互助保险,提高了渔民抗风险能力。近期,常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还将对我市在外生产作业的长江捕捞渔船开展异地检验,确保每船必检、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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