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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执法支队赴新北农药生产企业宣传新《农药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7-06-21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按照部、省关于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的要求,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早部署,周密安排,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全面落实新《条例》的宣传工作。

6月20日,市支队会同新北区执法大队对农药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对新北区现有的3家农药生产企业: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抽样。随后,执法人员分别与3家农药企业生产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向他们重点宣传了新《条例》在农药登记、农药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并听取了企业对新《条例》实施的一些想法与建议。从检查情况来看,几家农药生产企业都能依法规范生产,对新《条例》的有关要求掌握的也比较到位。

下一步,市支队还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做好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每个环节的宣贯指导工作,确保新《条例》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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