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常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经济运行呈平稳发展 |
发布日期:2017-01-06 |
2016年度,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在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通过积极开展“转变方式、调优结构”、“争取扶持、项目推进”、“示范创建、提高素质”等一系列举措的推进,在全市农业龙头企业中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有效促进了龙型经济的稳健发展。 一、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整体运行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三个增长”: 一是企业销售(交易额)实现稳健增长。2016年度106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交易额)662.68亿元,比上年增长8.27%;其中4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交易额)突破600亿元大关,达620.6亿元,占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的94%,比上年增长8.7%。从各辖市(区)主营农产品销售(交易额)的占比情况看:溧阳市占12%、金坛区占6%、武进区占37%、新北区占2%、钟楼区占42.5%、天宁区占0.5%。 二是企业利税实现同步增长。2016年度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利税12.6亿元,比上年增长5.32%;其中4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利税9.4亿元,比上年增长9.19%。从各辖市(区)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利税占比情况看:溧阳市占14%、金坛区占20%、武进区占51%、新北区占5%、钟楼与天宁区占10%。 三是企业带动农户实现同比增长。2016年度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43.8万户,比上年增长5%;其中4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32万户,比上年增长5.3%。从各辖市(区)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带动农户占比情况看:溧阳市占9%、金坛区占7%、武进区占16%、新北区占1%、钟楼区占66.5%、天宁区占0.5%。 二、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运行质量情况看,主要呈现出“三个态势”: 一是市场型龙头企业呈引领态势。2016年度4家市场型龙头企业发展继续保持“领头羊”地位,全年实现销售(交易额)占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的79%;其中:凌家塘市场、夏溪花木市两家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的65.5%。 二是加工型龙头企业呈质提态势。2016年度77家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12.75亿元,同比增长5%。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销售超亿元的企业24家,占比31.2%。2016年度77家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利税8.56亿元,同比增长5%。武进区的常州市蒋记食品有限公司全年实现利税增幅最高,同比增长超20%。 三是畜牲型龙头企业呈利好态势。2016年度17家畜牧型龙头企业实现销售额54.74亿元,同比增长6.51%;实现利税4.9亿元,同比增长15.34%,17家畜牧型龙头企业中增幅超过10%以上的企业有7家。生猪生产保持盈利状态,生猪出栏价格从上年下半年以来保持高位运行,生猪出栏价8.5元/斤左右,同比、环比均涨1.2%;优质苗猪16元/斤左右,同比涨10.3%。常州市枫华牧业有限公司全年实现利税同比增长超15%。苗禽市场一改往年巨额亏损的弱势,苗禽价格呈现恢复性上涨,以江苏八达畜禽有限公司为主的苗禽生产企业全部实现盈利。近期白羽鸡苗销售价格2.4元/只左右,同比涨1倍,环比涨60%;苗鸭2.8元/只左右,同比涨1倍,环比涨12%。 三、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发展情况看,主要呈现出“二提高、三增加”: 一是市级龙头企业的占比提高。2016年度对5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严格的两年一次动态监测,淘汰了7家;且有22家辖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升格为常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这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由原来的51家扩大到66家,占比达到62.26%,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 二是拥有自建基地的企业占比提高。2016年度106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有79家企业自建基地,比上年增加了12家,占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74.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自建种植基地面积19.6万亩,比上年增加3.4万亩。 三是利用电商经销产品的企业增加。2016年度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有电商经销的企业为12家,比上年增加3家。在全球互联网模式快速普及的今天,充分利用电商经销企业的商品,将为企业营销产品带来改变传统营销方式、改变企业竞争形态、改变人们消费习惯、改变市场营销环境、改变企业营销模式的“五大改变”,这五种方式的改变,将为电商经销企业在互联网模式营销产品中带来空前便利。 四是配有冷链设施的企业增加。2016年度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有35家企业自建冷链设施,其中有22家实施冷运供应,比上年分别增加2家,通过冷链设施的建设,有效提高了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抗风险能力。 五是合作合股方式带动农户数增加。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带农惠农能力有提高,龙头企业通过合作合股方式带动农户的数有新增加。2016年度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通过合作合股方式带动农户数超40万户,比上年增加近4万户。 2016年度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可喜业绩,是与我委推进“农业十大工程”、农业项目改革创新、农业融资服务创新、农业产业化“双十佳”创建等工作分不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抓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从“抓农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发展、组织开展‘双十佳’创建活动、推进涉农保证保险贷款、完善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方式、加大‘三资’投资农业和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六大方面,全力抓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的实施。首次培育了10家“联农惠农”龙头企业、10个“一村一品”示范点。抓好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监测和发展,对两年来动态监测不合格的市级龙头企业进行淘汰,并重点发展以主食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型龙头企业。对7家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合作社的,与农办等部门协商,最终经专家评审通过3家;对26家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经专家评审通过19家,报市政府审定,22家新增为巿级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使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由51家扩大到66家,净增15家。同时,适时组织开展了一期新认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培训班。 二是适应改革新要求,农业产业化方面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认真做好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绩效目标制定和申报。认真制定完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内容和要求,努力适应项目管理新要求,首次提出,对龙头企业升档提质的,通过项目形式,予以奖励,引导促进龙头企业高质发展。对23个龙头企业申报省、市直补类项目,进行了审核和专家评审,有19个项目进入了省和市级的项目库,经项目审计,最终有17家龙头企业获得省市项目,省级7个项目、581万元,市级10个项目、380万元;有9家龙头企业经中介审计后获得市级财政贴息项目230万元,还有10家企业获提档升级扶持项目130万元,省市项目扶持资金总额达1321万元,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是改进完善“政银企”合作方式,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服务有新突破。与江南银行搞好合作,为龙头企业融资服务,信贷规模高于上年水平(2亿元以上)。与市财政、中国银行、保险公司、再担保公司四方共同合作, 搞好新一年的“农业保证保险贷款”合作协议的签署,改进完善了农业企业保证保险合作模式,新的合作方式呈现出“四个特点”:(1)银行让利多。年度计划向农业企业发放保证保险贷款规模为5500万元,大幅度提高融资总规模,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5%,可直接为农业企业节省利息支出10%左右。(2)风险“两保”担。纯信用农业保证保险贷款解决了农业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农业保证保险贷款的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60%,再担保公司承保30%,银行承担10%,形成了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3)财政支持多。银行贷款时发生的主要保险费、担保费由财政补贴,不要农业(龙头)企业负担,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了农业企业保证保险贷款规模的扩大。(4)企业实惠得。通过这一模式的创新,农业(龙头)企业得到的银行贷款增多。目前,新一轮农业保证保险贷款已发放1860万元,预计全年农业保证保险贷款可达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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