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金坛区直溪镇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行动
发布日期:2016-08-15  来源:金坛区农林局

    为进一步提升金坛区直溪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秩序和畜禽养殖行为,有效防范药物残留风险隐患,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直溪兽医站决定于8月11日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有片区兽医监管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应做到检查全覆盖,做好各类检查记录,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一、养殖环节。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使用人用药以及直接使用抗菌原料药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二、经营环节。重点检查:禁用药物、假劣兽药的清查,核查产品的合法性及标签的规范性;原料药的经营情况,原料药拆零销售以及违规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兽药二维码标示情况,2016年7月1日后生产的所有兽药产品必须标示兽药二维码;饲料经营企业拆零销售饲料以及违规擅自添加《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外的药物、禁用药物等行为;兽用处方药的管理情况。

    三、开展各类专项监测任务的协助。重点开展禽蛋产品中抗菌药物残留专项监测、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专项监测、开展 “瘦肉精”专项监测。

    四、强化监管巡查。重点落实监管分工责任,责任到人,每月有片区兽医上门至少巡查1~2次,逐一询问经营环节、养殖环节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遂一填写所检查的相关记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指导进行整改。

    五、加大力度宣传,重点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发短信、上门告知、拉横幅标语宣传,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积极推进诚信经营、规范守法养殖,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和畜禽养殖场(户)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公示牌张贴,严防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话:0519-8568222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