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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养殖环节药残监测 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16-08-04

     

    为进一步强化动物饲养环节规范使用兽药行为,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兽药等事件发生,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8月3日下午农业部(南京)农产加工品监督检测测试中心、常州市农委、溧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溧阳市兴竹畜禽养殖研究所的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着重围绕养殖场用药情况、库存兽药是否有假劣违禁兽药、兽药来源、用药记录、执行休药期及记录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查看,并随机抽取两个批次24枚鸡蛋封存带回实验室进行详细检测。检查人员在向养殖场负责人宣传兽药等畜禽投入品安全使用规范,违法违规使用兽药、使用违禁药品和人用药品、销售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或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的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就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向企业负责人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畜禽投入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养殖场作为兽药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意识。

    二、加强管理,规范兽药使用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用药及休药期规定,防止滥用、乱用、误用,确保动物性食品安全。

    三、完善台账,建立购药用药记录,保证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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