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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疫控中心印发《溧阳市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7-20

     

    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的管理,规范动物防疫物资的合理使用,增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的风险意识,溧阳市疫控中心于7月19日制定并印发了《溧阳市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动物防疫物资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专库保存,各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为动物防疫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二、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实行计划管理;三、动物疫苗的管理;四、动物耳标的管理;五、消毒药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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