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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土地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获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6-04-26

    4月18日,农业部发文认定了一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据通知获悉,2015年在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示范创建条件,经严格审核,农业部认定北京琉璃河宏利肉鸭专业合作社等313个合作社为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我市金坛区金土地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位列其中。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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