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天目湖镇召开设施农业用地建设镇级论证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管理,把好项目审核关,溧阳市天目镇召开设施农业建设用地镇级论证,镇农村工作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旅游开发局、建设环保局、水源办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论证。 本次论证的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申请单位有6家,各个部门都发表了不同意见。其中有3家企业符合上级及天目湖镇政府相关规定可以报批建设,另外3家企业在建设地址(属基本农田范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整才能报批。 最后,会议一致认为:所有设施农业用地建设都要符合镇区大规划及水源地保护要求,并依据溧政发【2015】70号文件精神和天目湖镇相关要求规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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