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召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区通过市级验收 |
发布日期:2016-01-28 来源:高斌 |
1月26日,常州市水利局召开新北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级验收会议。常州市水利局秦文秋副局长、丁光浩副局长、市财政局赵娜副主任,新北区党政办、区水利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共同参加。会议成立了新北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验收组,验收组认真查看了工程现场、仔细查阅了档案资料,区水利农机处韩建文介绍了新北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报告PPT,区水利农机处姜建清处长宣读了新北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自验报告。 验收组认为:新北区通过改革基本建立了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适用合理、专业化的工程管护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小型水利工程运行正常,效益发挥得到保证。各项指标符合验收要求,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同意通过验收。建议新北区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和运行监督方案,继续加大管护经费投入,巩固改革成果,不断提升管护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区水利局薛翼飞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他指出,新北区作为省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试点区,要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工作引向深入,加快推进水管员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在农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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