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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完成农业部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5-06-11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杜绝在水产苗种繁殖培育过程中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6月8日,农业部委派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对我市水产苗种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抽查,常州共有3家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均为省级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和4个样品,分别是金坛市建昌水产养殖场草鱼和鳙鱼、常州市武进水产养殖场黄颡鱼以及江苏滆湖团头鲂良种场团头鲂。在抽检过程中,抽检人员本着认真、严肃、科学的态度,从严要求,规范操作,一律到养殖单位现场采样和制样。辖区渔政监督机构安排两名渔政执法人员到场见证的同时,对被抽检单位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一定要推行健康养殖,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确保水产苗种安全,从源头上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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