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2015年“四有”农机专业合作社考核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5-05-27 |
近日,常州市出台《2015年常州市“四有”农机专业合作社考核管理办法》,连续三年对全市管理严、服务优、信誉好、效益高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分类分级考核奖补。首先对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类考评,评选出 与往年来比,今年“四有”农机专业合作社考核办法在以下四方面作了调整: 一是在服务规模上作了下调,更符合实际。由去年“农机作业面积4000亩以上,其中机插秧1200亩以上”,调整到“农机作业面积3000亩以上,其中金坛、溧阳市机插秧面积1000亩以上,武进、新北区机插秧面积500亩以上”。原因一方面要调动刚起步的、 二是在加分机具及方法上,更趋于科学。2014年加分机具为乘座式插秧机、7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并配套秸秆还田机、烘干机、联合收割机四类机具,按照台数进行加分奖补。今年加分机具调整为乘座式插秧机、7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并配套秸秆还田机、联合收割机、高地隙自走式喷杆植保机四类机具,根据机具台数和价格权重进行加分奖补。 三是在分级奖补方面,实行上不封顶。2014年实行封顶考核,即在各基数分的基础上,按照6分一级累积奖补,总分超过100分的,100分以上统一为一级奖补,不实行累积奖补。今年考核则实行累积奖补,上不封顶。 四是在额外奖补方面,鼓励合作社创新。去年对在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当年新购烘干机5台以上(含5台)另行给予奖补,今年调整为对从事无人机植保作业试验示范、当年新建电子显示屏并未享受过市级补贴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另行给予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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