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研组调研溧阳天目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
发布日期:2015-04-17 |
4月11-12日,国家林业局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研组程良(国家林业局湿地办巡视员)一行7人,在省林业局副局长卢兆庆、省林业局湿地站站长徐惠强等相关人员陪同下,对溧阳天目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进行现场调研和座谈讨论。
调研组现场查看了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对湿地公园的范围设定、界桩、标志、宣教等提出建议,并针对调研情况举行了调研座谈。参加此次座谈的人员有市农委主任陈志良、副主任徐祖兴,溧阳市副市长曹俊,溧阳市农林局、环保局、水利局、天目湖管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曹俊副市长介绍了天目湖的五个发展阶段和今后的发展方向。相关负责人围绕拟定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追究对象,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点领域范围和责任追究的指标、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交流和讨论。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溧阳天目湖湿地公园建设,认为这次调研活动感受颇深、收获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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