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研组来溧阳市调研 |
发布日期:2015-04-14 |
4月11--12日,国家林业局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研组程良(国家林业局湿地办巡视员)一行7人,在省林业局湿地站徐惠强站长等相关人员陪同下,来到溧阳天目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进行了现场调研和座谈讨论。 4月11日下午,国家林业局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研组在省、常州市、溧阳市相关部门的人员陪同下,来到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对湿地公园的范围设定、界桩、标志、宣教等提出了较好的建议。4月12日上午,调研组在天目湖管委会会议室举行了调研座谈,参加座谈的人员有常州市农委陈志良主任、徐祖新副主任,溧阳市副市长曹俊、农林局、环保局、水利局、天目湖管委会的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程良巡视员主持了会议,曹俊副市长首先介绍了天目湖的五个发展阶段和今后的发展方向。随后大家围绕拟定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追究对象,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点领域范围和责任追究的指标和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交流和讨论。程良巡视员最后作了总结,认为这次调研活动感受颇深、收获颇多。对溧阳天目湖湿地公园建设做了很好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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