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农林局出台《2015年溧阳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5-03-17 |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15〕1号)和《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农办种〔2015〕3号),近期,溧阳市农林局制定了《2015年溧阳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确定了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种业强市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治种,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确定了主要目标 (一)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覆盖率100%,督办案件查处率100%,投诉举报受理查处率100%。(二)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标注TM标识的包装种子抽样覆盖率100%,主要农作物种子纯度、发芽率、净度、水分等四项指标抽检合格率提高到98%以上。(三)加大品种退出力度。未按要求提交标准样品、因种性缺陷导致生产事故的品种退出率100%,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比例达60%。 三、确定了打击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市场。组织省际、市际交界区域专项检查,对少数市场秩序较混乱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对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加强日常检查。(二)突出重点经营主体。对溧阳市种子有限公司和溧阳市溧萃种子经营部(红旗种业溧阳直销店)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两家企业下属经营门店进行覆盖式检查。(三)突出重点作物品种。以水稻、小麦和玉米等大宗作物品种为重点,对未取得品种权、投诉举报多的品种开展真实性鉴定。(四)突出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无标识标签包装种子、以近似品种名称标注TM标识为手段制假售假、以试验示范为由推广未审定品种等违法行为。 四、确定了行动内容 (一)重点企业监督检查。(二)种子流通环节检查。(三)种子生产基地检查。(四)品种清理退出。(五)违法案件查处。 五、确定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落实监管责任。(三)推动社会共治。(四)加强宣传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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